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墨尔本东南区私校参观记录(3# Caulfield Grammar,84#PLC,229#MLC,340# Huntingtower,357# CGS由ccme (2011-5-16) dormimi · 短时间幸运地拿到FULL LICENCE(GOLD)! (2006-4-6) kulala
· 我的“职业特工”生涯 (2005-8-9) crystal · 103路无轨电车开往北京站 (全文完)终点站 北京站到了 (2012-4-6) lvr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楼主:dootbear

[NSW] 林家血案之三十八:陪审团成员在庭上看了五名被害者头颅照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4-5 14: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eu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eu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4-5 14:02
我现在脑中谢还是唯一嫌犯
我只是对一些讲不通的情节按自己的思路作与警方所述不同的解释
欢迎讨论 ...

大家都没参加庭审,所得消息都是警方慎重考虑之后,选择性公布的。信息不全的情况下,很多细节经不起推敲,这不是很正常的么?

请猫兄稍安勿躁,耐心点,谢只是被起诉的嫌疑人,案子还没结呢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5-4-5 14: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eu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eu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4-5 14:07
那你就错了
在这里讨论能左右审讯过程和结果吗?
我哪里像你这样胡乱猜测过?

188楼,最后一句,你自己的原话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发表于 2015-4-5 14: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猫儿不笨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猫儿不笨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oeur 发表于 2015-4-5 14:11
大家都没参加庭审,所得消息都是警方慎重考虑之后,选择性公布的。信息不全的情况下,很多细节经不起推敲 ...

不耐心的是你
你还没回答我回问你的问题呢,193#,204#

天下乌鸦一般黑,警察中也有个别败类。或为了掩饰过错,或为了加紧过程做一些手脚,完全可能。从警方把谢扣了2-3年,几乎就是为了在监狱里替他栽罪,看不出警方对谢的定罪还缺乏信心吗?

发表于 2015-4-5 14: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猫儿不笨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猫儿不笨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oeur 发表于 2015-4-5 14:13
188楼,最后一句,你自己的原话

那是胡乱猜测吗?
那是整篇讨论分析最后得出的结论
不要死脑袋,用点独立思考,就事论事,就细节论细节

我从来都是讲事实,不信邪

发表于 2015-4-5 14: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eu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eu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4-5 14:21
不耐心的是你
你还没回答我回问你的问题呢,193#,204#

你的问题我真的解答不了啊,我既不是谢也不是警察,仅凭不全面的信息,追着某个非常不重要的证据细节不放,我觉得没有多大意义而已。。大家有话好好说,互相交流互相讨论,没必要追着我要解释吧?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发表于 2015-4-5 14: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eu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eu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4-5 14:26
那是胡乱猜测吗?
那是整篇讨论分析最后得出的结论
不要死脑袋,用点独立思考,就事论事,就细节论细节

好吧,你赢了,不是胡乱猜测,是有凭有据的事实结论,警察就是在栽赃谢。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5-4-5 14: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博闻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博闻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oeur 发表于 2015-4-5 13:45
大家别忘了,谢是有专职律师辩护的,印象里最开始是个华人,后来换成收费相当高的澳白。。。律师难道是吃 ...

律师又不能调查警方的办案过程。律师只能努力为谢证清白,而没有调查警方黑幕的职责,也没这个能力。
签名谢绝外连

发表于 2015-4-5 14: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eu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eu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博闻 发表于 2015-4-5 14:54
律师又不能调查警方的办案过程。律师只能努力为谢证清白,而没有调查警方黑幕的职责,也没这个能力。 ...

取证过程如果有瑕疵,证据可能随时失效。
参见著名的辛普森案,再参见澳洲主流媒体报道过的,谢妻口供录制过程有疏漏,导致谢妻拒绝在证词上签字,当次的录音口供无效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发表于 2015-4-5 14: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eu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eu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博闻 发表于 2015-4-5 14:54
律师又不能调查警方的办案过程。律师只能努力为谢证清白,而没有调查警方黑幕的职责,也没这个能力。 ...

还要一条,按照欧美的司法理念,如果证据和口供存在争议,利益归于被告方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发表于 2015-4-5 15: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eu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eu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博闻 发表于 2015-4-5 14:54
律师又不能调查警方的办案过程。律师只能努力为谢证清白,而没有调查警方黑幕的职责,也没这个能力。 ...

律师没有调查警方黑幕的权利,但可以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出质疑,然后找出漏洞和其他可能,以降低证据的力度和可信度。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5-4-5 15: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ountain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ountain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4-5 14:02
我现在脑中谢还是唯一嫌犯
我只是对一些讲不通的情节按自己的思路作与警方所述不同的解释
欢迎讨论 ...

问题在于公布出来的内容有限,但大家又按捺不住好奇去探究,大多人讨论到一定程度就研讨不下去了,等待新料爆出来。
我感觉不笨哥是聊着聊着忽然发现可以聊出来警察有陷害嫌疑,这要是真让不笨哥给猜着了,那就有意思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5-4-5 15: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猫儿不笨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猫儿不笨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oeur 发表于 2015-4-5 13:56
警方可以羁押,可以起诉,这是他们的权利。但定罪与否,可由不得警方说了算。如果警方没有其他过硬的证据 ...

(陪审团只要有一人认为谢无罪即可)

这一点以前讨论过,最后有稍微熟悉纽省法律的TX说,陪审团最后要得出一个结论,不能模棱两可,也不能有两种意见。
就不知道要怎样才能达到,是少数服从多数呢,还是就分歧点继续讨论直到一致,如果还有分歧呢?

现在本需要12个人的陪审团里有15个人,也不排除有异议的几个最后被请出陪审团的可能。

发表于 2015-4-5 15: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朱古丽豆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朱古丽豆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oeur 发表于 2015-4-5 13:38
如何确定没有查?

黑帮的事,如果警方查过,但排除了嫌疑,那么不跟大众公布黑帮事情,完全是合情合理且 ...

同意。警方应该是排查了黑帮的,并排除了对黑帮的怀疑。

从作案手段来看,如果黑帮想要斩草除根的话,也不会放过这家的大女儿,偏偏大女儿的房间门都没碰过。。。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5-4-5 15: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ountain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ountain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就像马丁place的案子,警察那么矬事先谁也不知道。

发表于 2015-4-5 15: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猫儿不笨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猫儿不笨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Mountains 发表于 2015-4-5 15:11
问题在于公布出来的内容有限,但大家又按捺不住好奇去探究,大多人讨论到一定程度就研讨不下去了,等待新 ...

两边的可疑点都太多了,那些都没谱,讨论不起来
但你不觉得上面讨论的关于销毁鞋盒的是有点根据的吗?

发表于 2015-4-5 15: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博闻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博闻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博闻 于 2015-4-5 15:31 编辑
coeur 发表于 2015-4-5 14:58
取证过程如果有瑕疵,证据可能随时失效。
参见著名的辛普森案,再参见澳洲主流媒体报道过的,谢妻口供录 ...


现在不是取证过程有瑕疵的问题。现在警方拿出的证据按照无罪推定的原则根本就证明不了谢是杀人犯。警方关了谢5年,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强行起诉,这都很不正常。这些都不是律师可以去质疑的。律师要做的,只是洗脱谢的嫌疑。除非谢将来反诉警方栽赃陷害。这个可能性非常小。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8 收起 理由
猫儿不笨 + 8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签名谢绝外连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5-4-5 15: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猫儿不笨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猫儿不笨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朱古丽豆D 发表于 2015-4-5 15:16
同意。警方应该是排查了黑帮的,并排除了对黑帮的怀疑。

从作案手段来看,如果黑帮想要斩草除根的话,也 ...

凶手是戴手套的,若打开了孤女的门见空房再关上是不留痕迹的。这点连软证据都不算。
黑帮也可能就疏忽了孤女刚好随学校外游这信息。

发表于 2015-4-5 15: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朱古丽豆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朱古丽豆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4-5 15:32
凶手是戴手套的,若打开了孤女的门见空房再关上是不留痕迹的。这点连软证据都不算。
黑帮也可能就疏忽了 ...

再找找以前的信息,不是说,孤女门前没脚印吗?

发表于 2015-4-5 15: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eu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eu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4-5 15:16
(陪审团只要有一人认为谢无罪即可)

这一点以前讨论过,最后有稍微熟悉纽省法律的TX说,陪审团最后要得 ...

如果陪审团中途换人,案件是要再重新审理的。

据我所知 如果是刑事罪名的话,要求陪审团一致认为有罪才行(法官负责具体量刑)。如果达不成一致要更换陪审团重新审理。但是个别案例确有服从绝对多数的情况(比如11:1,10:2)。不清楚这种一级谋杀的重罪,会不会采用“服从绝对多数”。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发表于 2015-4-5 15: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朱古丽豆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朱古丽豆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4-5 15:32
凶手是戴手套的,若打开了孤女的门见空房再关上是不留痕迹的。这点连软证据都不算。
黑帮也可能就疏忽了 ...

斩草除根的话,凶手不会有耐心再关上空房的门吧

发表于 2015-4-5 15: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eu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eu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4-5 15:32
凶手是戴手套的,若打开了孤女的门见空房再关上是不留痕迹的。这点连软证据都不算。
黑帮也可能就疏忽了 ...

手套问题我之前说过,如果作案,手套上必然有血迹;除非更换手套,否则怎么可能开了孤女的门,而不在没把手上留下痕迹?至少有血吧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5-4-5 15: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eu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eu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朱古丽豆D 发表于 2015-4-5 15:35
再找找以前的信息,不是说,孤女门前没脚印吗?

我记得新闻里说,孤女门前没脚印,门把手也没有被凶手触摸过的痕迹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发表于 2015-4-5 15: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猫儿不笨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猫儿不笨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朱古丽豆D 发表于 2015-4-5 15:35
再找找以前的信息,不是说,孤女门前没脚印吗?

这个没印象

我记得孤女的房在另连成一排的3间的对面,如果凶手下手前摸查时已经发现那是空房就不再会去接近。脚印居多是染上血后才明显。

发表于 2015-4-5 15: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eu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eu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博闻 发表于 2015-4-5 15:29
现在不是取证过程有瑕疵的问题。现在警方拿出的证据按照无罪推定的原则根本就证明不了谢是杀人犯。警方关 ...

反诉不反诉那是后话,耽误之际是的被宣判无罪。

要知道,谋杀罪名的举证,可不是举证倒置。谢完全不必证明自己清白,只要找出证据瑕疵,驳倒控方即可。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发表于 2015-4-5 15: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eu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eu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4-5 15:41
这个没印象

我记得孤女的房在另连成一排的3间的对面,如果凶手下手前摸查时已经发现那是空房就不再会去 ...

一共24个血脚印,孤女门口没有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发表于 2015-4-5 15: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猫儿不笨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猫儿不笨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5-4-5 15:49 编辑
coeur 发表于 2015-4-5 15:39
手套问题我之前说过,如果作案,手套上必然有血迹;除非更换手套,否则怎么可能开了孤女的门,而不在没把 ...


动手前戴手套摸查是没血迹的,这样孤女门前没血印也是自然的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5-4-5 15: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eu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eu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4-5 15:47
动手前戴手套摸查是没血迹的

凶手动手前排查了所有房间?还是只查了一个房间?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发表于 2015-4-5 15: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猫儿不笨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猫儿不笨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oeur 发表于 2015-4-5 15:49
凶手动手前排查了所有房间?还是只查了一个房间?

照理应该全部

发表于 2015-4-5 16: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朱古丽豆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朱古丽豆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oeur 发表于 2015-4-5 15:40
我记得新闻里说,孤女门前没脚印,门把手也没有被凶手触摸过的痕迹

我也记得是这样的,所以直觉是熟人、近亲作案

发表于 2015-4-5 16: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eu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eu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4-5 15:53
照理应该全部

黑灯瞎火的,4间房,挨个开门查看,然后静悄悄的关上门,再去行凶?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